2014年5月17日 星期六

入會申請

一、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:
(一)個人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、年滿二十歲、具有電子商務相關知識者。
(二)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。
(三)贊助會員: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。
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。
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二、會員(會員代表)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。每一會員(會員代表)為一權。
贊助會員無前項權利。
三、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。
  會員未繳納會費者,不得享有會員權利,連續二年未繳納會費者,視為自動退會。
會員經出會、退會或停權處分,如欲申請復會或復權時,除有正當理由
經理事會審核通過者外,應繳清前所績欠之會費。
四、會員(會員代表)有違反法令,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
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五、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,即為出會。
六、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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